招標編號: | JLZC2006-573-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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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6.09.12 |
截止日期: | 2006.09.14 |
招標業(yè)主: | 吉林省政府機關第三幼兒園;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吉林省 |
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下達的采購計劃,吉林省政府機關第三幼兒園,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所需的公務用車進行公開詢價采購,現(xiàn)邀請合格的供應商提交密封報價。
一、采購文件編號:JLZC2006-573-582
二、采購項目名稱:福田車
三、貨物需求及技術規(guī)格一覽表:
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guī)格型號及詳細配置 |
數(shù)量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 |
福田車(標準配置) |
BJ6516B10WA、2.4排汽量 |
1臺 |
9月15日前 |
長春 |
2 |
瑞豐旅行車 HFC6500AI |
電動倒車鏡,車窗,助力轉向,8個座ABS,2.4排汽量 |
1臺 |
現(xiàn)貨 |
長春 |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在中國注冊的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報價文件構成:(1)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有效簽署并加蓋公章的“報價一覽表”(詳見格式一);(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3)制造廠商出具的特許經銷商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詳見格式二)。上述第(2)(3)(4)項在第一次提交報價文件時提交。
六、報價方式:以人民幣報價。供應商應一次性報出擬提供貨物的單價和總價,每種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供應商所報價格應為在本邀請書指定地點交貨、由供應商負責安裝調試并驗收合格的全部價格。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市場銷售價格,否則為無效報價。供應商所報的價格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以可調整的價格提交的報價文件將作為非響應性報價文件予以拒絕。
七、提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所有報價文件應當于2006 年9 月14日14時之前送達吉林省長春市文化街48號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607室。
八、公開報價:將于2006年9月14日14時之前在吉林省長春市文化街48號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607室進行公開報價。請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準時參加。
九、評定成交供應商的方法和標準:公務用車采購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如果兩個以上(含兩個)供應商的報價相同,則按照交貨日期先后確定成交供應商;如果供應商的報價和交貨日期都相同,則由報價和交貨日期相同的供應商以抽簽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抽簽情況當場公開)。
十、合同主要條款:
1、定義:“采購中心”指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需方”指本次采購的貨物和服務的最終使用單位;“供方”指本次采購貨物和服務的成交供應商。
2、車輛名稱、規(guī)格型號、配置、數(shù)量及價格:
3、交貨時間、地點:200 年 月 日在 交貨。
4、交貨方式:需方憑本合同向供方提車(需方自提)。
5、技術資料:供方應提供所供車輛的全套技術資料及附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操作手冊、維修工具等。
6、付款方式:供方提供的全部貨物經需方驗收合格后20個工作日內,采購中心憑需方、供方共同簽署的《吉林省省級政府采購驗收報告單》(或合同交貨地國家質檢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銷售發(fā)票(復印件),通過吉林省財政廳國庫處采用銀行轉帳方式將合同價款直接支付給供方。
7、檢驗:供方提交的車輛由需方負責驗收。需方驗收后,供需雙方共同在《吉林省省級政府采購驗收報告單》上簽署意見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如果檢驗發(fā)現(xiàn)車輛的品牌、規(guī)格型號及配置等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需方有權拒收,供方應無條件予以調換。
8、質量保證:供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原廠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完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配置、性能和質量要求的產品。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常使用和保養(yǎng)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內,供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按照制造廠商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質量保證的特別約定:需方在提車后七個工作日內,如果發(fā)現(xiàn)所提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系制造或材料缺陷而非使用原因),供方無條件給予調換新車。
9、違約賠償:如果供方沒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或者需方同意的延長期內交貨,應向需方支付合同價款2%的違約賠償費。如果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供方提交的貨物,應向供方支付合同價款2%的違約賠償費。供需雙方中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10、爭端解決方式:供需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執(zhí)行中所發(fā)生的爭端,如果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簽訂地為吉林省長春市)。
11、其他:訂立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供應商確定后另行商定。
十一、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項目負責人***
陳相坤 聯(lián)系電話:2777837傳真:***
格式一:
報價一覽表(格式)
采購項目名稱: 采購文件編號:JLZC200 -
序號 |
汽車品牌 |
規(guī)格型號及配置 |
數(shù)量 |
單價 |
合計 |
交貨時間(合同訂立后 天) |
交貨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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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單位全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 系 人***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簽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在下面簽字的 (被授權人的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省政府采購 項目(采購文件編號JLZC2006- )的報價以及合同的談判、簽約、執(zhí)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權負責,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報價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人(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