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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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市政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nèi) 容: | 工程概況:新光快速路為城市快速路(相當于高速公路),全長29.917Km。收費站場擴建線路長度900m,設計速度100Km/h,路基寬度145m,路面寬度141m;收費島12個,收費車道系統(tǒng)24個。本項目工程范圍為(除方案設計外)的全部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路線、路基、路面、橋涵、安全設施、房屋建筑、綠化、景觀、供電照明、收費設施、監(jiān)控設施、通信設施及測量、地下管線探測、交通疏解方案等)以及設計概、預算的編制,并負責施工期間的后續(xù)服務(含相關報建配合、施工及設備招標配合、現(xiàn)場指導及監(jiān)督)及配合業(yè)主進行項目評估、報獎工作等 |
1.1 招標目的
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tǒng)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新滘南收費站場擴建工程勘察設計。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海珠區(qū)及番禺區(qū)市橋鎮(zhèn)之間。
1.2.3 工程概況:新光快速路為城市快速路(相當于高速公路),全長29.917Km。收費站場擴建線路長度900m,設計速度100Km/h,路基寬度145m,路面寬度141m;收費島12個,收費車道系統(tǒng)24個。本項目工程范圍為(除方案設計外)的全部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路線、路基、路面、橋涵、安全設施、房屋建筑、綠化、景觀、供電照明、收費設施、監(jiān)控設施、通信設施及測量、地下管線探測、交通疏解方案等)以及設計概、預算的編制,并負責施工期間的后續(xù)服務(含相關報建配合、施工及設備招標配合、現(xiàn)場指導及監(jiān)督)及配合業(yè)主進行項目評估、報獎工作等。
1.2.4 規(guī)劃用地文件:穗規(guī)函[2008]645號
1.2.5 項目批準文件:穗建計函[2008]729號。
1.2.6 資金來源:城建資金。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3000萬元;
1.2.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 合同范圍:
本項目工程(除方案設計外)的全部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路線、路基、路面、橋涵、安全設施、房屋建筑、綠化、景觀、供電照明、收費設施、監(jiān)控設施、通信設施及測量、地下管線探測、交通疏解方案等)以及設計概、預算的編制,并負責施工期間的后續(xù)服務(含相關報建配合、施工及設備招標配合、現(xiàn)場指導及監(jiān)督)及配合業(yè)主進行項目評估、報獎工作等。
1.2.10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年 月,竣工日期為 年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gòu)
1.3.1 機構(gòu)名稱: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gòu),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gòu)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fā)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nèi)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nèi)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nèi)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國內(nèi)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行業(yè)(公路、交通工程)設計甲級和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zhì)。
[注釋]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zhì)證書的,申請人可以中標后分包給符合資質(zhì)的單位。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gòu)網(wǎng)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6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本專業(yè)(含相近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yè)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7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yè)負責人***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fā)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售招標文件,其中前4個工作日可在招標代理機構(gòu)發(fā)售,第5個工作日在交易服務機構(gòu)的報名窗口發(fā)售。申請人必須由項目負責人***
1.5.1.1項目負責人***
1.5.1.2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yè)可用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二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gòu)開具發(fā)票。
1.5.1.6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由收款機構(gòu)開具發(fā)票。
1.5.2 如果招標代理機構(gòu)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nèi)容。據(jù)此,申請人可獲得延長2個工作日補充完善,重新提交資料。
1.5.3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gòu)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gòu)報名,或者向監(jiān)督機構(gòu)投訴。
1.6 現(xiàn)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點: 另行通知 。
1.7 費用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103.8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
投標經(jīng)濟補償,為人民幣 4 萬,分配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1.2 萬元;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 0.9萬元;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4至5名的投標人 0.5 萬元;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如果投標人不足5名,剩余的方案設計費支付給中標人。
方案設計補償費均由招標人與各投標人分別簽訂補償協(xié)議,并分別支付相應補償費。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0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 0 %,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guī)模和設計工作量調(diào)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此部分設計費由招標人與中標人另行簽訂合同。
[注釋]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100%。設計費的浮動幅度由招標人在本公告中確定。
1.7.3 工程勘察測量費用(含地下管線探測)以經(jīng)甲方審定的勘察實物工作量為基數(sh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20%計取。
1.8 工期
1.8.1 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15 日歷天內(nèi)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7 日歷天內(nèi)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jīng)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后5日歷天內(nèi)完成補充、修改。
1.8.2 勘察工期:以能滿足設計工期要求為準。如果延誤工期,嚴格按照合同專用條件約定執(zhí)行。
1.9 其他事項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gòu),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4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10 交易服務機構(gòu)
1.10.1 名稱: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設計監(jiān)理部)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76
1.10.4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
1.11.1 名稱: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1.2 郵政編碼、地址:***
1.11.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傳真號碼: 020-28866203
1.12.1 名稱: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科技設計處)
1.12.1 郵政編碼、地址:***
1.12.2 電話(手機)號碼: 020-83124966
1.12.3 傳真號碼: 020-83124967
1.12.4 電子郵箱***
1.13.1 名稱: 廣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1.13.2 郵政編碼、地址:***
1.13.3 聯(lián)絡人: 林小姐
1.13.4 電話(手機)號碼: 020-34784891
1.13.5 傳真號碼:
1.13.6 電子郵箱***
1.14 招標代理機構(gòu)
1.14.1 名稱: 廣州市市政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1.14.2 郵政編碼、地址:***
1.14.3 聯(lián)絡人: 盧春
1.14.4 電話(手機)號碼: 020-83313605
1.14.5 傳真號碼: 020-83311714
1.14.6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