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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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24 |
招標業(yè)主: | 紹興市越城區(qū)東湖鎮(zhèn)中心小學 |
地 區(qū): | 紹興市 |
內 容: | 工程內容: 1、硬化地面! 2、建磚砌圍墻,新建鐵門2扇! 3、新建鋼棚一個約175㎡! 4、原圍墻粉刷。 工程要求: 1、圍墻地基挖 0.8m 深,寬 0.6m ,石塊干砌基礎,每 5m 須有標準磚實砌抗風柱一個(50㎝*50㎝),四面用水泥沙漿粉刷;鐵門兩邊為50㎝×50㎝磚柱。圍墻三斗一蓋,西側圍墻高 1.8m 長約 40m ,南側圍墻高 2.6m ,長約 20m (詳見校方圖紙)! 原東首圍墻須鏟除原有墻面,再用水泥沙漿刮平,面積約70㎡! 鐵門為鍍鋅管外框,直徑為50㎜,內檔3號角鐵,外包彩鋼板,高 2.6m ,其中一扇有小門,具體參見學校原有鐵門。 2、場地平整約800㎡,與N >㎝碎石。混泥土厚度為13㎝,澆搗c20砼,隨倒隨抹,以回彈為準,坡度向西圍墻3%,做到流水順暢,無積水! 3、車棚:車棚彩鋼瓦要求厚度不少于0.5㎜,8㎝高C型鋼(厚0.2㎝);直支柱為直徑75㎜鍍鋅管,間隔距離為 5米 ,前沿口用 10cm 高C型鋼(厚 0.2cm。2根,每倉中間在8cmC型鋼下加設 10cm 高C型鋼(厚度為 0.2cm。┘庸獭#ň唧w參見學校圖紙及原車棚的做法和工藝。) 以上各項均為包工包料,所有面積及長度均以承包方實測為準,中標后不作更改! 4、本工程要求在 2009年6月1日 前完工。 須經文教局及學校組織的有關人員驗收,要求合格。 5、保修期:按有關規(guī)定。 6、施工中水電費在決(結)算中扣除。 |
一、工程內容:
1、硬化地面!
2、建磚砌圍墻,新建鐵門2扇!
3、新建鋼棚一個約175㎡。
4、原圍墻粉刷!
二、工程要求:
1、圍墻地基挖 0.8m 深,寬 0.6m ,石塊干砌基礎,每 5m 須有標準磚實砌抗風柱一個(50㎝*50㎝),四面用水泥沙漿粉刷;鐵門兩邊為50㎝×50㎝磚柱。圍墻三斗一蓋,西側圍墻高 1.8m 長約 40m ,南側圍墻高 2.6m ,長約 20m (詳見校方圖紙)。
原東首圍墻須鏟除原有墻面,再用水泥沙漿刮平,面積約70㎡。
鐵門為鍍鋅管外框,直徑為50㎜,內檔3號角鐵,外包彩鋼板,高 2.6m ,其中一扇有小門,具體參見學校原有鐵門! 2、場地平整約800㎡,與N >㎝碎石;炷嗤梁穸葹13㎝,澆搗c20砼,隨倒隨抹,以回彈為準,坡度向西圍墻3%,做到流水順暢,無積水!
3、車棚:車棚彩鋼瓦要求厚度不少于0.5㎜,8㎝高C型鋼(厚0.2㎝);直支柱為直徑75㎜鍍鋅管,間隔距離為 5米 ,前沿口用 10cm 高C型鋼(厚 0.2cm )2根,每倉中間在8cmC型鋼下加設 10cm 高C型鋼(厚度為 0.2cm )加固。(具體參見學校圖紙及原車棚的做法和工藝。)
以上各項均為包工包料,所有面積及長度均以承包方實測為準,中標后不作更改!
4、本工程要求在 2009年6月1日 前完工。 須經文教局及學校組織的有關人員驗收,要求合格。
5、保修期:按有關規(guī)定。
6、施工中水電費在決(結)算中扣除。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中標合同款的80%,并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余款20%,一年后一周內支付清。
四、招標須知:
1、該工程要求三級及以上施工企業(yè)和三級及以上項目經理參加投標,憑校方發(fā)給的招標文件編制預算等報價。
2、本工程按2003版定額,費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機械之和為基數,費率為29%。
3、本工程預算材料補差按2008年3月份造價管理信息計編,人工不補差。
4、凡涉及到要拆、鑿的分項89版省修繕定額工日數、人工調整到省03版預算定額的人工工資。施工期間的變更部分按2003年預算定額文件中規(guī)定和投標文件的同等條件按實調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當場開標,在有效報價以下總報價最低者為中標單位和中標價,超過有效報價則為無效標(有效報價為11萬以下)。當最低有效報價有兩家及以上單位相同時,以抽簽方式決定中標單位。
7、中標后中標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場后,必須嚴格按校方確定的要求規(guī)范施工。遵守校內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損壞校內的公共設施,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辦公秩序。做好"四防"工作,生產和生活垃圾分別堆放,統(tǒng)一處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產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內安全由中標單位負完全責任,特別強調學校財物保管和失竊問題,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為合格。
8、中標單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項目經理在接到中標通知后二個日歷日內,到招標單位簽訂合同。開標后到 2009年6 月1 日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并清掃現(xiàn)場。若有延期,每超過一天,罰中標價的5%,第三天開始10%,依此類推。
9、項目經理必須每天到現(xiàn)場對項目負全責,否則每天扣300元誠信金。
10、合同期提前不獎,提前竣工費不計取,質量一次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罰中標價的10%,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1、中標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內無能力施工者,學校有權終止該標,并挑選有能力按中標價另行安排施工隊伍承建該項目。投標保證金不退。
五、服務要求:
1、按有關保修要求有關期限,如出現(xiàn)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4個工作小時內答復,72小時內免費修復。
2、中標單位不簽訂合同,給招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中標單位承擔。
3、中標單位在施工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招標單位應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中標單位支取80%的工程款,(20%一年后支付)。支取工程款都必須用正式建筑發(fā)票。
六、標書內容及要求:
總報價表、預算書(須有預算編制章長方型和投標單位公章)及企業(yè)等級證書、項目經理證和項目經理承包證復印件及要求附頁的文件資料。
無效標的確定:
1、標文文件未按規(guī)定標志、密封。
2、未經法定代表人簽署或未蓋投標單位公章或未蓋法定代表人印鑒的。
3、未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辯認不清。
4、標文內預算及報價如有更改,須在更改處加蓋單位公章,如無加蓋公章,視為無效。
七、標函是評標、預決(結)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據,因此中標企業(y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決和附加條件。
1、定于 2009年4月24日 上午 8:30—10:30,下午13:00—15:00 到東湖鎮(zhèn)中心小學總務處報名、資格預審,領取標文和現(xiàn)場踏勘及答疑,報名時隨帶投標單位資質、項目經理證、項目經理承包證,上述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標函遞交日期定于 2009年 4月 2 8 日上午9:00—10:00,逾期作無效處理,標函送到東湖鎮(zhèn)中心小學總務處。(聯(lián)系電話***
3、投標企業(yè)在送標時需交投標保證金10000元(現(xiàn)金),未中標者在開標后立即退還,中標者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退還(不計息)。招標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中標單位發(fā)中標通知書。
4、對不中標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釋!
紹興市越城區(qū)東湖鎮(zhèn)中心小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