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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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5.22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市政園林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投資估算額:20360萬元 |
迎亞運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中山路、新港路(昌崗立交~獵德大橋系統(tǒng))施工監(jiān)理招標公告
根據穗發(fā)改城【2009】96號文的批準,迎亞運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中山路、新港路(昌崗立交~獵德大橋系統(tǒng))施工監(jiān)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jiān)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標單位: 廣州市市政園林局
聯 系 人:肖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唐先生 聯系電話***
二、項目名稱:迎亞運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中山路、新港路(昌崗立交~獵德大橋系統(tǒng))施工監(jiān)理
建設地點:廣州市中山路、新港路。
三、投資估算額:20360萬元
四、建設規(guī)模、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包括中山路、新港路(昌崗立交~獵德大橋系統(tǒng))施工監(jiān)理,共劃分為一標段進行招標。
建設規(guī)模:
序號
招標范圍
工程規(guī)模
投資估算額(萬元)
備注
1
中山路
中山路是為城市I級主干道,道路全長約8.7公里,分8段,由東到西依次命名為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中山路沿線平交的道路達27條,有3座高架立交跨越,建有3座人行天橋,是東西橫貫市區(qū)中心的重要道路之一, 橋梁最大單孔跨度4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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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港路(昌崗立交~獵德大橋系統(tǒng))
新港路(昌崗立交~獵德大橋系統(tǒng))位于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路為城市I級主干道,路線全長5.266km ,計算行車速度60km/h ,主線雙向八車道,人行道寬5.0m不等,道路寬41.0m左右, 橋梁最大單孔跨度4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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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內容包括:部分車行道路面(含立交橋面)改造、平交路口安全島改造設計、兩側人行道的翻新、更換綠化帶花箕、側平石及道路上的各種井蓋,更換新的交通標志及指路標識牌、更換新的垃圾桶、照明桿及有條件的交通桿共桿整合,增加建筑小品及一些公用設施。
招標內容: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jiān)理服務及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及協(xié)調等相關工作。
五、資金來源:城建資金
六、報名時間:2009年5月21日和2009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4:00時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020-86679759 傳真:***
七、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jiān)理單位:
(1)具有工程監(jiān)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zhí)行)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zhí)行)
3、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且其注冊專業(yè)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zhí)業(yè)單位為本公司。
4、投標人2006年3月至今在廣州地區(qū)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投標申請人聲明。
7、本監(jiān)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八、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該標段招標,且該標段的重新組織招標不影響另一標段招標工作的正常進行。
九、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一式兩份,一正一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附表一);
2、投標申請人聲明(附表二)
十、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yè)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yè)績資料的項目業(yè)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fā)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zhí)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