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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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01 |
地 區(qū): | 徐州市 |
內(nèi) 容: | 工程規(guī)模:40萬M2 |
1、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徐州市新城區(qū)昆侖大道以北、漢源大道以東
(2)工程規(guī)模:40萬M2
(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全部內(nèi)容
(4)計劃開工時間:2009年6月
本工程分為二個標段:第一標段:變電所到開閉所;第二標段:開閉所以下
2、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或送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以上,并同時具備國家電管部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shè)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質(zhì) ;(含本級)。
2)、擬選派建注冊造師應具備 機電工程 專業(yè), 貳 級以上(含本級)。
3、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帳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投標保證金只退還到投標人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叁拾萬元,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
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 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jié)束后,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shè)局備案后,及時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G、資格預審合格或確定入圍的單位,其遞交的該銀行匯票將被入賬。持開具證明到徐州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jù)。
4、投標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2)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
3)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原件;
4)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
5)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及注冊建造師本人安全考核證書(B證)原件;
6)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7)首次來徐的投標單位必須提供本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原件。不是首次來徐的可提供加蓋公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復印件參加投標報名活動,否則投標人予以拒絕;
8)報名注冊建造師應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到現(xiàn)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9)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注:(1)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2)中標后,投標單位必須??管理;
(3)投標單位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以上資料除提供原件外復印件對應裝訂進資格預審申請書中,資格預審申請書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quán)拒絕其投標活動。
5、請投標申請人于2009 年 5 月25 日至2009 年6月1日(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和單位介紹信到徐州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中心商務中心購買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購買截止時間至2009 年6月1日17時。
6、請投標申請人于 2009年6 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建設(shè)局一樓大廳報名處報名及校驗原件,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預審申請書。
7、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的,招標人有權(quán)拒絕其投標活動。
8、其他:資格預審辦法執(zhí)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入圍參加投標。
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徐州市泉山區(qū)建國西路財富廣場22層
聯(lián)系人***
電話13952297030
招標代理機構(gòu)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江蘇省雎寧縣人民西路11號204-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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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15862118166
郵編 2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