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BGC090009-23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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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01 |
截止日期: | 2009.06.05 |
招標業(yè)主: | 高淳縣城鎮(zhèn)基礎設施建設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南京環(huán)弘建筑工程事務所 |
地 區(qū): | 高淳縣 |
內 容: | 工程合同估算價:100.00萬元 |
標段編號: BGC090009-23SG
高淳縣城鎮(zhèn)基礎設施建設辦公室建設項目寶塔路、鎮(zhèn)興路、淳中路景觀改造工程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高發(fā)改發(fā)[2009]29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自籌,現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一、南京環(huán)弘建筑工程事務所(招標代理)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二、本招標工程概況:
1、標段名稱:景點工程(一標段)
2、工程地點:寶塔路、鎮(zhèn)興路、淳中路
3、工程類型:小型工程
4、建設內容:施工類;
5、結構類型:其他
6、工期要求:45日歷天
7、工程合同估算價:100.00萬元
8、招標內容:其他工程;
9、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景點改造
報名條件:
三、投標報名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等級及范圍: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或者施工總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
2.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注冊建造師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或者注冊建造師證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
3、投標申請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yè)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方法:
投標申請人可持《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到指定地點報名。
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即為指定地點投標報名的時間:自2009年6月1日至 2009年6月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4:00分,在南京環(huán)弘建筑工程事務所(招標代理處)處受理報名,最后一天可在高淳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受理報名。
網上發(fā)布的公告與書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網上發(fā)布的公告與書面公告內容不一致,則以書面為準。
招標文件發(fā)售價格為: 元
五、資格審查方法:
1、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工程按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必選條件作為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
其中必選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許可證;
(7)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經向原發(fā)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并且已經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銷號手續(xù);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六、其他:
1、招標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為準。
2、本工程實行資格后審:是指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辦法:
(1)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工程各潛在投標人的建造師不得有在建工程;
(3)資格審查過程中涉及到建造師在建工程等情況,以南京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數據庫中的數據為準;
(4)其它要求在招標文件中詳細闡明;
(5)評標辦法: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法;
(6)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時間另行通知;地點:招標代理機構
注:縣外建筑企業(yè)在我縣包括開發(fā)區(qū)和各鎮(zhèn)承接工程前,必須先到高淳縣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樓,電話:***
報名期限: 2009-6-1|2009-6-5 16:00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聯系地址***
備 注:
招標人:高淳縣城鎮(zhèn)基礎設施建設辦公室(蓋章)招標代理機構:南京環(huán)弘建筑工程事務所(蓋章)
招標人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淳縣淳溪鎮(zhèn)鎮(zhèn)興路227號代理機構地址:***
招標人郵編:211300代理機構郵編:211300
招標人聯系人:徐先生代理機構聯系人***
招標人聯系電話:代理機構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