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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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03 |
招標業(yè)主: | 安縣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
招標代理: |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qū): | 安縣 |
內 容: | 建設規(guī)模:安縣界青公路長6.566公里四級水泥砼路面 |
1.1 本招標項目 安縣界(牌)青(義)公路災后重建工程 已由 安縣發(fā)展改革和經濟商務局 以 安發(fā)改經貿[2009]175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安縣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建設資金來自 災后重建國家補助資金和地方自籌 ,招標人為 安縣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和監(jiān)理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安縣發(fā)展改革和經濟商務局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安發(fā)改經貿[2009]246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fā)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2009060836)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安縣界(牌)青(義)公路災后重建工程;
2.2 招標范圍:具體工程內容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示;
2.3 建設規(guī)模:安縣界青公路長6.566公里四級水泥砼路面;
2.4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5 質量標準:一次性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 標段劃分:施工1個標段,監(jiān)理1個標段。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施工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完成2個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監(jiān)理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工程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完成2個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jiān)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1 個標段。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 6 月 29 日至2009年 7 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2:30時至16: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施工標段: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監(jiān)理標段: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注:以上證件驗原件加蓋鮮章的復印件;投標人須滿足投標人資格要求,應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招標人及代理機構有權查證核實。若提供虛假資料,取消報名資格。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標人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 7 月20 日 11 時 00 分,地點為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四川建設網 上發(fā)布。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安縣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地 址: 安縣花荄鎮(zhèn)文衛(wèi)路
郵 編: 622651
聯 系 人***
電 話: 0816-4330009
傳 真: 0816-4335367
招標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林蔭街華西大廈B座1203號
郵 編:610000
聯 系 人:李小姐
電 話:028-68296080
傳 真:028-6829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