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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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31 |
招標業(yè)主: | 興化市興源土地開發(fā)整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興化市 |
內 容: | 戴窯鎮(zhèn)土地整理項目 |
一、資格預審須知
招標人名稱
興化市興源土地開發(fā)整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地點
長安路國土大樓西樓
項目名稱
興化市戴窯鎮(zhèn)土地整理項目
項目地點
興化市戴窯鎮(zhèn)
招標方式
公開
招標標段數
一個
標段內容
農田水利及田間道路
工程資金來源
省拔款
招標工期
60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09 .8.25
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請攜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等級證書材料復印件,報名項目經理及授權委托人的有效勞動合同或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利水電工程貳級注冊建造師(含)以上、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三年實施類似工程業(yè)績證明材料(當地招標辦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各三份并加蓋報名單位公章),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7月31日(9:00-11:30;15:00-17:30)攜企業(yè)及報名項目經理IC卡到市招投標交易中心參加資格預審。
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備注:投標人如中標后必須由投標書中項目經理親自在現場組織施工,并完成中標工程的全部施工管理任務,施工中不得變換。如離開現場須經項目辦公室請假同意。
二、確定潛在投標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每標段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少于9家,則重新發(fā)布公告。
(二)、若本工程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9家,招標人選擇下列第 1 種方式確定投標人:
1、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三、資格預審結果通知
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同時向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四、付款方式
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施工期間,單項工程結束后由監(jiān)理和招標人按照施工企業(yè)實際完成合格工程價款的70%付款,直至工程全部結束。工程竣工審計后除留10 %質量保修金外,按審計結果一次性結清。
五、評標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