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05 |
---|---|
截止日期: | 2009.08.12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面積: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樓層為首、二層,樓層上下連通,位置互相對應。實際測繪面積正負不超過3%,公攤面積不超過總購買面積的15%。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委托,擬就業(yè)務用房項目進行政府采購,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
二、采購項目:廣州市農民工崗前綜合教育基地業(yè)務用房
三、最高限價:人民幣2000萬元
四、項目內容:
(一)面積: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樓層為首、二層,樓層上下連通,位置互相對應。實際測繪面積正負不超過3%,公攤面積不超過總購買面積的15%。
(二)選址:三元里大道北與機場路交界處,臨近馬路(主干道),與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廣州市三元大道1278號)現(xiàn)有場地能相連。
(三)性質及剩余使用年限:須為商業(yè)或辦公性質的現(xiàn)樓,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25年。
(四)質量及交吉要求:
1、驗收質量標準:樓宇應已通過綜合驗收(包括于水、電、消防、工程驗收),并已取得《工程驗收質量意見書》、《消防驗收意見書》,工程質量為合格或以上;
2、停車場:提供至少5個以上室內停車位(有償使用);
3、用電負荷:提供不少于200KW的正常電力(非臨電)供應;
4、室內交樓標準:毛坯。
5、交吉時間:簽約后1個月內。
(五)其他要求:必須權屬清晰,至投標有效期截止日前無出讓、查封或其他法律糾紛,具備合法有效的《房地產產權證》等權屬證明。
(六)交易稅費:雙方各自承擔。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在廣東省內有固定住所;
(二)必須為標的物權屬人或代理銷售商;
(三)若報價人為代理銷售商,必須提供報價標的權屬人出具的《代理銷售合同》或有效的授權銷售文件。
六、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6日至2009年8月12日(辦公時間內)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三)報名的供應商須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
1.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登記證副本或身份證明文件;
2. 供應商若為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應提供房地產企業(yè)資質證書;若為自然人代理的,應提供權屬人的代理銷售證書;若為中介機構,應提供中介資質證書及代理銷售證書;
3. 標的物的權屬證書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需提供原件驗證,驗證后退回);
4. 項目相關資料及供應商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請列明清單,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按順序裝訂。)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一)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
地址:***
聯(lián)系人:黃部長 鄧部長 聯(lián)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郵編:510175
采購項目聯(lián)系:020-22330232 潘小姐 傳真電話:***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