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ZGZB[2010]00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秭歸縣屈原鎮(zhèn)集鎮(zhèn)排洪渠工程已由秭歸縣移民局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秭歸縣屈原鎮(zhèn)三峽移民工程項目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移民配套,招標人為秭歸縣屈原鎮(zhèn)三峽移民工程項目辦公室。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屈原鎮(zhèn)集鎮(zhèn)排洪渠工程的施工內容包括:(1)排洪渠工程(含爆破);(2)涵管工程;(3)沉炒池工程。
2.2工程建設地點:秭歸縣屈原鎮(zhèn)新集鎮(zhèn)。
2.3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2月28日,竣工日期為2010年7月28 日,工期5個月。
2.4招標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
2.5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標準。
2.6工程安全要求: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無安全責任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并具備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足夠資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業(yè),并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必須具有秭歸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年度備案證或單項備案表;
4、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市政工程專業(yè)建造師資格;
5、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6、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五大員要求:具有上崗資格規(guī)定的要求;
7、具備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承擔該項目的項目經理。
本工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的標準和條件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同一委托人不得用多個資質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15日(節(jié)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在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持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和領取相關資料。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300元,售后不退。投標保證金金額:100000.00元,均由縣綜合招投標中心代招標單位收取,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3天前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
4.3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總公司基本賬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賬戶(匯款時必須注明所投工程項目名稱,投標保證金的退回辦法詳見招標文件):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賬 號:1807072129200049416
咨詢電話:***
款項到帳后,投標申請人憑銀行回執(zhí)單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一份)到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1月22日下午15時30分,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開標大廳。
5.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招標人接收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0年1月22日下午14時30分---15時30分。
6.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世周 電 話:***
聯(lián)系人:丁朝青 電 話:***
招標人:秭歸縣屈原鎮(zhèn)三峽移民工程項目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