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經綿陽市涪城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以綿涪發(fā)改固[2010]55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綿涪發(fā)改[2010]比選備案第67號。本項目現(xiàn)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施工1: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3)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專業(yè):公路工程,級別: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含臨時);2、開標時,項目負責人***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0年06月10日網上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0年06月13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涪城區(qū)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交通道路建設)
開戶銀行:農行綿陽涪城支行營業(yè)部
賬 號:240401040023034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xiàn)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jù)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xiàn)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限價 |
比選保證金 |
備注 |
施工1 |
B.經評審的預算投資額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
二次報價 |
135.06 |
6 |
|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0年06月17日10時00分,在有關監(jiān)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在涪城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發(fā)改窗口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