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南政采招【2010】 33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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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7.30 |
截止日期: | 2010.08.18 |
招標代理: |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南江縣 |
內 容: |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完全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2、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第四章“資格證明文件”) |
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根據(jù)巴中市光霧山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qū)管理處申報和財政局審批意見,擬對一批光霧山景區(qū)監(jiān)控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南政采招【2010】 33 號
二、招標項目:光霧山景區(qū)監(jiān)控設備
三、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四、招標項目簡介:光霧山景區(qū)監(jiān)控設備一批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完全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2、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第四章“資格證明文件”)
六、供應商家數(shù)計算:
主要投標產品為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視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應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參加投標的,應作為一個投標人計算,以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報價者為該品牌及型號產品的唯一有效投標人。
七、資格審查:
除明確要求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外,本項目投標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標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復印件的必須加蓋投標單位鮮章,并在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八、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地點:
招標文件自2010年7月30 日至2010年8月 18日8:30-18:30在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購買。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份(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應出示單位介紹信或從四川政府采購網(wǎng)上下載的“介紹函”。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0年8月 20 日10:00分(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十、 開標地點: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
十一、本投標邀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wǎng)上以公告形式發(fā)布。
十二、采購人:巴中市光霧山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qū)管理處
聯(lián)系電話***
十三、集中采購機構:南江縣政府采購中心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