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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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8.25 |
招標業(yè)主: | 南靖縣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福建德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南靖縣 |
內 容: | 項目規(guī)模:海仔可采區(qū)長度1760米,年度采砂最高控制量為3萬立方米; |
南靖縣河道采砂工程(龍山溪-太?刹蓞^(qū))選擇經營人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靖縣河道采砂工程(龍山溪-海仔可采區(qū))選擇經營人項目已由南靖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靖發(fā)改招[2011]120號文核準招標,項目業(yè)主為南靖縣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自籌,招標人為南靖縣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德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南靖縣龍山溪-海仔;
2.2. 項目規(guī)模:海仔可采區(qū)長度1760米,年度采砂最高控制量為3萬立方米;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馬山大橋下游1000米至北清,河道采砂點選擇經營人;
2.4. 采砂期限:一年(年度采砂最高控制量為3萬立方米);
2.5.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6. 本招標項目一個投標人只能中標一個河砂可采區(qū)的采砂經營權(按開標順序確定);
2.7.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不可同時中標同一采(售)砂點的采砂權和銷售權(銷售權選擇經營人招標方案詳見靖發(fā)改招【2011】121號招標公告);
2.8投標人中標后必須依法依規(guī)進行采砂作業(yè),在三個月內向縣交通海事部門申辦“三證”(船舶登記證書、檢驗證書和船員適任證書)、向縣水利部門申辦《河道采砂許可證》和向縣工商部門申辦營業(yè)執(zhí)照。
2.9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方式 。
2.10本招標項目13個可采區(qū)同時招標(湖里;巖前、鴻缽;下潘;葛山;橋頭;山宛;后田;海仔;太保;紅坑;溪尾;阡橋;源豐);
2.11開標順序按:1.湖里;2.巖前、鴻缽;3.下潘;4.葛山;5.橋頭;6.山宛;7.后田;8.海仔;9.太保;10.紅坑;11.溪尾;12.阡橋;13源豐的排序依次開標;
3.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南靖縣山城鎮(zhèn)三卞江濱路20號(武夷通一樓店面)福建德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4. 評標辦法
4.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5.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5.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1年8月30日北京時間17:00時前;
5.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現(xiàn)金存入指定賬戶;
5.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叁萬元整 。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9月1日9時00分,提交地點為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6.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南靖縣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址:***
電話:***
聯(lián)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德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6-7853288,傳真:***
聯(lián)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①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南靖支行
帳戶名稱: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
帳 號:1409 0221 1970 0075 588
②開戶銀行:南靖農聯(lián)社營業(yè)部
帳戶名稱: 南靖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帳 號: 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
注:1.投標人所提供投標保證金存單上存款人姓名與投標人身份證復印件需為同一人;
2.存款單上需注明項目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