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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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3.16 |
招標業(yè)主: | 江蘇省泰興虹橋工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江蘇海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江蘇省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道路長1.5公里,路面寬31.5米 |
江蘇省泰興虹橋工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 的 沿江大道虹橋園區(qū)南接線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沿江大道虹橋園區(qū)南接線工程已由 泰興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泰發(fā)改投[2012]139號文 批準建設,現(xiàn)委托 江蘇海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 沿江大道虹橋園區(qū)南接線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工程地點:位于虹橋鎮(zhèn)涌興村,北起泰常路,南接靖江沿江高等級公路。
(2)工程規(guī)模:道路長1.5公里,路面寬31.5米
(3)總投資額:約 2700 萬元;招標工期: 5 個月。
(4)付款方式:計量資料齊全、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付工程價款的40%,交工驗收合格一年后付工程價款的30%,兩年后竣工驗收合格并經(jīng)審計后全部付清。
2.2招標范圍
圖紙及清單中注明的道路、橋涵、安全、綠化及其它附屬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同時具備公路路面工程和公路路基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公路工程專業(yè) 一、二 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
(1)不良行為:有不良行為正在公示(公告)期間的;
(2)行賄犯罪記錄:近五年內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3.4本工程采用 資格后審 的方式確定投標人,具體審查條件見附件一。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限及地點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投標事務負責人***
4.2報名要求
(1)投標事務負責人報名及購買資料時,須持報名回執(zhí)碼、本人身份證、經(jīng)公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含一年內的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清單)。有關投標事務負責人的要求及授權委托書格式按照《關于明確投標事務負責人***
(2)注冊地非本市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需持泰興市建設市場管理處辦理的《外地建筑企業(yè)進泰備案表》進行報名。辦理備案表,按照《外地建筑業(yè)企業(yè)進泰備案管理規(guī)定》(泰建管(2009)45號)文件執(zhí)行,咨詢電話:***
(3)企業(yè)需到泰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誠信庫CA認證,并登錄泰興市企業(yè)誠信庫,完善、核驗相關信息。咨詢電話:***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 15:30 時起到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517室購買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繳納投標保證金。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500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
5.3 投標保證金須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匯出,并攜帶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開戶許可證原件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換取繳款收據(jù)。投標保證金金額: 伍拾萬元人民幣,繳納形式: 電匯 ,戶名: 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帳號:32001766344052501958,開戶銀行: 建行泰興市中興路分理處 。
6.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見附件。
7.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發(fā)布時間:
2012 年 3 月 12 日起, 2012 年 3 月 16 日止。
8.投標人參加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的遞交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投標事務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
(3)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見泰興市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省泰興虹橋工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海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興市 地 址:***
郵 編:225400 郵 編:225400
聯(lián) 系 人:張正林 梅赟超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0523-87728698 電 話:***
傳 真: 0523-87728698 傳 真:***
附件一:
資格審查條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投標事務負責人***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
(6)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
(7)主要施工人員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負責人***
(8)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
(9)近兩年(2009年度、2010年度或2010年度、2011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10)由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收據(jù)復印件;
(11)提交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原件及復印件);
(12)投標承諾書(與招標文件附件對應);
(13)外地建筑業(yè)企業(yè)進泰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指企業(yè)注冊地不在泰興市區(qū)域范圍以內的企業(yè))。
附件二: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
評標辦法:
1、技術標評審:技術標中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勞動力、機械設備、材料進場計劃能否滿足本工程需要,平面布置及擬定的進度計劃是否科學合理給予定性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投標文件作為有重大偏差的投標文件處理(不合格的判定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不再轉入下步評審。
2、報價評審: 在資格審查、技術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作報價評審:
①報價評審中涉及到以參考價、報價為依據(jù)的演算、比較等,均指投標總價;
②高于招標人公布的參考價 95% 的報價為有重大偏差,不再轉入下步評審;
③取有效報價的平均值為基準值,設基準值105% (含105%)至90%(含90%)的報價為報價評審范圍,在該范圍內按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推薦前三名為中標候選人。
3、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有關法規(guī)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