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四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和諧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已由 郴州市發(fā)展改革委員會以 郴發(fā)改批[2011]100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中央投資,省、市財政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郴州市房產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 郴州創(chuàng)達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和諧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
2.2 建設地點:同心橋村
2.3 規(guī)模(建筑面積及總投資額等):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總投資額:4200萬元
2.4 工期要求: 335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
2.7 招標范圍: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安裝工程
2.8 標段劃分:(共四個標段) 7#、10#為四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業(yè)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業(yè)企業(yè)入郴施工年度備案管理(暫行)辦法》(郴建發(fā)〔2011〕49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冊》并辦理單項登記申請;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4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每標段必須按相關規(guī)定配備不同的項目負責人***
4.評標辦法
1、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郴州市國有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暫行辦法》(郴政辦函〔2005〕149號)文件中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2、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3、本項目合理定價:7#、10#為四標段,合理定價10145429.93元,建筑面積8919.78平方米。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 20萬元 ,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投標截止時間前二個工作日 。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guī)定。
6. 電子招標書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fā)布
6.1電子招標書的內容: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合理定價)。
6.2電子招標書的獲。和ㄟ^《郴州建設工程信息網》下載電子招標書。網絡下載的招標書與書面招標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電子招標書每套售價 400 元,投標人必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4澄清答疑方式和地點:《郴州建設工程信息網》答疑專區(qū)網上答疑和澄清。
6.5潛在投標人提問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7個工作日前。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書的內容、條款有異議的,應當在提問截止時間內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6.6答疑紀要和招標文件補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 7 天前,由招標人在《郴州建設工程信息網》“重要公示”欄目上發(fā)布,投標人自行下載。敬請獲得招標文件的所有投標人關注“重要公示”欄目,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6.7答疑專區(qū)登錄密碼: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電子投標書的遞交
7.1電子投標書的內容:《投標文件》。
7.2電子投標書提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 2012 年 10 月 23 日 9 時 0 分(北京時間)。
7.3電子投標書提交的形式:服務平臺網上傳遞,開標現場U盤備用。
7.4網上傳遞網址:《郴州建設工程信息網》。
7.5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傳輸到指定網站的電子投標書,招標人不予受理。
7.6 投標人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市內企業(yè)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市外投標人必須由企業(yè)法人代表(或技術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
8.行政監(jiān)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督。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為郴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辦 。電話:***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郴州市房產管理局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 郴州創(chuàng)達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箱:
2439760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