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XJ2014-131
經縣采購辦公室批準,蘆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相關單位的委托,對下列設備進行詢價采購,歡迎供應商參與投標。
一、詢價項目:執(zhí)法執(zhí)勤移動終端(手機式)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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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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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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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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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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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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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法執(zhí)勤移動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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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以上處理器,5.0寸以上屏幕,1300萬像素主攝像頭,支持3G網絡,16G內存,3000mAh以上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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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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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按國家規(guī)定,實行“三包”。中標人承諾的其他售后服務。
注:軟硬件一體中檔手機式終端和2年通信費
供應商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聯(lián)系電話***
二、本次詢價項目采購一次性報價;
三、中標后供應商擅自變更或無故不提供產品,將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交貨地點:按采購單位要求。
四、供應商提供的有關資料: 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詢價供應商承諾函、售后服務承諾等(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五、成交原則:符合采購單位所購產品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中標;
六、請將設備目錄產品的報價單填寫完整后及有關資料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時之前密封至蘆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田心閣信用聯(lián)社二樓)。凡是以郵寄方式參加的詢價文件須單獨封裝,并標明“項目編號、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七、聯(lián)系電話***
縣采購辦:0799-7583823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799-7588138
2014年9月1日
詢價供應商承諾函
蘆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參與該項目的政府采購,根據《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詢價文件的要求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合法經營。
二、全面履行詢價文件的承諾,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到誠實、守信。
三、我方保證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真實齊全,如單位、地址、聯(lián)系人***
四、我方保證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貴方有關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管理,如實反映情況。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違約行為的,經調查屬實,自愿接受解除供應商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1-3年內不參加貴單位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通報。
1、所提供的中標貨物的價格高于同期同質的市場價。
2、不履行投標文件中的承諾。
3、提供虛假發(fā)票。
4、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監(jiān)督及管理。
5、違反承諾書其他規(guī)定。
六、如我方所投報價高于市場調查價,采購人有權不采購我方產品。
七、如我方違約,給采購人造成經濟損失的,采購人有權按實際經濟損失要求我方進行賠償。
八、我方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相關行業(yè)對產品的要求。
九、本承諾書經我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承諾方法定人:
(承諾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