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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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9.05 |
地 區(qū): | 四川省 |
采購人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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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山州林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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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采購
進口
產品
論證
專家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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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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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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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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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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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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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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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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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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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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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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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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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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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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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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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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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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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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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yè)局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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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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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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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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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yè)局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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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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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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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
論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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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等重金屬元素,國產儀器不具備一次性大批量消解能力;進口儀器的回收率(如汞、鉛、鎘、砷等)高,從而可以保證微量金屬有害物質的檢測準確度;進口微波消解儀具有全罐壓力控制系統(tǒng),非接觸實時監(jiān)控所有反應罐壓力,超壓自動調整/停止微波發(fā)射并自動報警,國產同類儀器只能監(jiān)測一個罐的壓力;進口微波消解儀的控制技術精確度較高,耐壓能力強,冷卻時間短。
同意進口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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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采購
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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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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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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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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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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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產品
(是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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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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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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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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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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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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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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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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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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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和個人對專家組論證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fā)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5日),填寫《進口產品公示反饋意見》,并分別報送采購人和審核財政部門。
采 購 人 聯(lián)系人:劉永安 電話:***
審核財政部門 聯(lián)系人:沈莉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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