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4-CG-H-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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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9.11 |
截止日期: | 2014.09.18 |
招標代理: | 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qū): | 安徽省 |
采購項目編號: 2014-CG-H-293
本項目受銅陵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委托,以詢價采購方式采購以下所需的貨物,F(xiàn)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詢價須知
1、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公告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向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本次詢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2、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報價時間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良供應商名單,在今后限制投標的時間內(nèi)不得參與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3、在符合采購需求的前提下,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
4、貨物需求表內(nèi)如有推薦、參考品牌,僅作為說明沒有限制性,被詢價供應商可以在響應函中選用替代標準,但這些替代標準要優(yōu)于或相當于技術規(guī)格中要求的標準。
5、供應商的響應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6、響應函如有以下情況,將做無效響應函處理。
1)未加蓋單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章的;
2)所提供的貨物清單缺少的或標有“★”的關鍵性商務、技術參數(shù)以及相關要求不能得到真正滿足的;
3)沒有按規(guī)定要求密封裝訂、未按要求格式填報、文件前后不符的、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造成無法評審的;
4)樣品(如有)不符合要求的;
5)其它不滿足詢價文件要求和法定應當否決的情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及以上;
3、提供醫(yī)療器械經(jīng)營企業(yè)許可證;
4、電子血壓計(全自動上臂式)和血糖儀,報價供應商需提供生產(chǎn)商授權書并加蓋公章;
5、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
三、項目說明、貨物服務技術要求
健康體檢器械一批;詳見附件。
四、預算控制數(shù)
本項目預算控制數(shù)為人民幣18.6萬元,超過預算控制數(sh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將不被接受,報價需包含貨物、安裝、調(diào)試等一切費用。
五、商務要求
供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nèi)完成。
供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六、付款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后20日內(nèi)辦理付款手續(xù)。
七、編制供應商報價函要求
供應商需提交一式兩份響應文件,響應文件分技術商務部分響應函及報價函兩部分,均應單獨裝訂并單獨封裝,并于密封處及封面加蓋單位公章,本中心不接受未經(jīng)密封的報價函。(分別注明“正本”和“副本”,以正本為準),技術商務部分響應函需裝訂成冊,技術商務部分響應函及報價函參考格式請在我中心網(wǎng)站主頁(下載專區(qū))欄目自行下載,所供貨物應注明品牌。
技術商務部分內(nèi)需附以下資料: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醫(yī)療器械經(jīng)營企業(yè)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八、詢價工作程序
1、于詢價響應文件遞交時間截止時間,開啟技術商務部分響應函。
2、詢價小組對資格及技術、商務部分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開啟報價函,不合格的將做無效文件處理,不再開啟報價函。
3、對通過評審的供應商的報價函開啟并唱出報價。按符合采購需求、質(zhì)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4、供應商報價相同時,則抽簽決定排序。
九、供應商報價函送達、開標地址及時間:
地址:***
時間:2014年 9 月 18 日 15 時 30 分
聯(lián)系人:羅工 聯(lián)系電話***
附件:項目清單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