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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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北京市 |
內 容: | 備注:注意簽發(fā)后正文丟失 |
關鍵詞: | 地鐵 |
中鐵城建集團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機電7標項目經(jīng)理部
物資(垃圾清運)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CRUCGBJ-CDDT-6HX-2020-08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工程機電安裝及裝飾工程7標段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業(yè)主為成都軌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標人為中鐵城建集團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機電7標項目經(jīng)理部。本項目所需的垃圾清運采購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依據(jù)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2.3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27號令)
2.4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七部委第12號令)
3.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3.1 項目概況:
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工程起于望叢祠站,終于觀東站。線路全長47.4km,共設車站38座,全部采用地下敷設方式,工程設置一場一段(北端設停車場一座,南端設車輛段一座),全線設3座主變電站。平均站間距1.26km,最大站間距2.85km,位于三色站至中和站區(qū)間,最小站間距0.685km。
3.2 招標內容:詳見招標公告附表1。
3.3 招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投標人具體資格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標一包一投,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3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標中同時投標。
4.4 投標人不得是相應工程標段承包人或者承擔本項目的設計、監(jiān)理單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關人。
4.5 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或《中鐵城建集團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應商名單》。
5.資格審查方法及評標方法
5.1 本次投標人的資質審查采用資質后審的方式。
5.2 評標方法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03月10日至2020年03月12日,每日8: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中鐵城建集團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機電7標項目經(jīng)理部內持以下資料(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①投標申請表(一式二份,見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營業(yè)執(zhí)照(未三證合一還將提供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2 招標文件售價詳見招標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7.1 遞交時間: 2020 年3月 14日 08 時 00 分至 15 時 00 分。
7.2 遞交地點:中鐵城建集團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機電7標項目經(jīng)理部設備物資部。
7.3 投標截止時間: 2020 年 3 月14日 17 時 00 分。
投標文件須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當面遞交給招標人,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
7.4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7.5開標地點:同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招標網(wǎng)http:///index. html與中國鐵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cms/index公開發(fā)布。
中鐵城建集團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鐵6號線一、二期機電7標項目經(jīng)理部
地鐵站各站點
甲方提供裝車
2.投標人資格條件
2.1 營業(yè)范圍: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chǎn)或供應經(jīng)驗的生產(chǎn)廠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書,且為一般納稅人。
2.2 生產(chǎn)能力:投標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須具備年產(chǎn) 300萬 以上的生產(chǎn)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標產(chǎn)品全國工業(yè)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
2.3 財務能力: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注冊資金不低于 100 萬人民幣。
2.4 質量保證能力:生產(chǎn)廠獲得并提供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chǎn)品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具有近兩年由省、部級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合格有效的質量檢驗報告。
2.5 供貨業(yè)績:投標人具有為中大型企業(yè)服務三個項目以上同類業(yè)績相關證明材料,近兩年內未發(fā)生過重大質量事件。
2.6 履約信用: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財產(chǎn)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yè)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tài)。同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個廠家的產(chǎn)品參與投標,生產(chǎn)廠可以與其授權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標;生產(chǎn)廠或代理商應具備跨地域供應、集散能力。